吳明儀 應聘 勞動部/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製訂 及題庫命製人員
為延攬儲備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製訂及題庫命製專家人才,協助規劃辦理技能檢定工作,以提昇技能檢定品質,落實技能檢定之推動與發展,本中心常態性辦理專家人才庫甄審作業。
一、甄審資格: (一)規範製訂人員 符合「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8條下列各款條件之一:
1.現任或曾任大學校院助理教授以上職務,並有相關科系五年以上教學經驗者。 2.大學校院以上畢業,並有十年以上相關職類教學經驗者。 3.大專以上畢業,現任或曾任政府機關(構)或依法領有登記證明文件之相關機構、團體技術部門或訓練部門主管職位五年以上或非主管職位八年以上者。 4.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現已辦理檢定相關職類最高級別技能檢定合格者,並在相關職類有現場實務經驗十年以上者或擔任相關職業訓練工作十年以上者。 5.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
(二)題庫命製人員 符合「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41條下列各款條件之一:
1.現任或曾任大學校院助理教授以上職務,並有相關科系五年以上教學經驗者。 2.大學校院以上畢業,並有十年以上相關職類教學經驗者。 3.大專以上畢業,現任或曾任檢定相關職類,政府機關或依法領有登記證明文件相關機構技術部門或訓練部門之主管職位五年以上或非主管職位八年以上者。 4.高中職以上畢業,具有現已辦理檢定相關職類最高級別技能檢定合格者,並在相關職類有現場實務經驗十年以上者或擔任相關職業訓練工作十年以上者。 5.各級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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