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手、大

("陶、瓷、磁" 臺灣閩南語發音"hui"。陶瓷的意思)

 

  在臺灣的傳統窯場中,用轆轤成形的的陶瓷產品與師傅有分級制度。陶器在臺灣民間稱為「磁(hui-a)仔」,依其尺寸大小分為小型陶器、中型陶器、大型陶器三種。像用來蒸米糕的米糕筒、冬天取暖用的火籠缽、或被稱為「三元仔」的藥壺等,都屬於小型陶器的範疇;陶甕、角缽等屬於中型陶器」;而水缸(註1)和大陶盆則屬於「大型陶器。不過這種分級法也不是絕對的,部分產品有其灰色的交集地帶,而可以歸於不同類型。

 

      由於大型的陶器比較難做,所以初學轆轤拉坯的人都從比較容易做的小型陶器做起,等到會做了以後,才可以升格為陶師。這樣的陶師稱為「小手(小陶師)」。經過不斷努力之後,會做比較大件的東西,就可以依次升為「中手(中陶師)」,乃至「大手(大陶師)」。通常小磁手不會做大型陶器,而大磁手則不屑去做小型陶器。製陶的工資依陶器規格大小而不同,因而陶師的所得待遇也不同。小手待遇最低,中手次之,大手最高。因此這些陶師在窯場裡的身份並不同,小手的地位是最卑微的,而資歷最久的「大手」還可以當上「司阜頭(師傅頭)」,支配管理窯場內的眾陶師,也製作顧客指定的特殊產品。不過這種分類系統只適用於轆轤拉坯技術,土條盤築法所做的大都是大型的陶器,並不適用於這類陶器;陶師也不歸類於「大手」。

 

      轆轤製陶受到黏土性質與成形工具的限制,無法做出很大件的產品;土條盤築法則可以做出很大件的產品。由於產品規格決定陶器的價格,而陶器的價格決定陶師的地位,所以有些人認為手做法的陶師地位要比車做法的陶師來得高。像鶯歌的「益成記」當時就是請了福州師傅李貳妹,以土條盤築法製作大水缸,並以此自豪,認為他們「打敗」了尖山埔以轆轤成形法見長的磁灶陶師。充分反應了這種傳統「以大為尊」的觀念。

 

      不過實際情形並非完全如此。「手做」師傅雖然可以做大型陶器,但往往不會做小型陶器。以沙鹿陶師蔡秋榮為例,他本身是手做師傅,卻認為車做師傅「比較厲害」,因為使用轆轤製陶的速度很快,尤其在做小件產品時,轆轤成形的技法變化多端,所做的陶器類型要比土條盤築法多,因而要完全學會轆轤成形技術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而轆轤成形法的陶師有其不可動搖的地位。



註1:水缸的尺寸很多,從小到三斗缸,大到二石四斗都有不同的規格。二斗以下的小水缸可以由中陶手製作,四斗以上的大水缸以土條盤築法製作。

 

參考文獻:陳新上-林榮飛傳,2008。

 

※磁仔(臺灣閩南語發音hui-a,陶瓷的意思)